道路交通法新增5a

道路交通法WVW赋予第5a条款更为严重的处罚

应荷兰政府要求,格罗宁根大学的一个工作组于2017年经过调查,发布了“严重交通违法行为”报告,因此在道路交通法中增加了第5a条款,该项条款于2020年1月1日生效。于原来的第5条款比较,违反该条款不是违法,是犯罪。可以看出立法者对该新条款施加较重的刑罚。如果驾驶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第5a条款,视情节严重,最高可判处2年徒刑,并处以第四类罚款(21750欧元)。此外,最高可取消驾驶资格五年,这是重罚。

新增5a条款如下:

a,在视线不佳情况下没有足够靠右边行驶。

尽可能靠右行驶

b,危险超车行为。

危险超车行为

c,忽视十字红灯,继续行驶。(发生在高速公路上)

d,在备用道(逃生道)上行驶,这是禁止的。

e,在横过行人道之前或之后超车。

禁止超车

f,没有行使应该给予别人的优先权。

转弯让直行

g,超过规定授予的最高时速

警察测速 违者罚款

h,跟车距离非常近

bumperkleven

i,闯红灯

j,逆交通方向行驶

k,驾驶时手持移动电子设备。(即使手机放在膝盖,被拍摄到,也是不容许的)

l,没有遵守本法授权的交通指示员指挥。

m,违反了其他与a至l所述规则具有相似重要性的交通规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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